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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新街道九小场所复工备案新增QQ入群方式

2020-02-18 11:41:16

来源:福山新闻网   通讯员 徐婧



福新街道九小场所复工说明书

福山全境已启动新型冠状病毒联防联控一级响应,现要求九小场所严格按照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做好开复工相关工作。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复工范围:

大型商场、商业综合体、农贸市场、农村大集原则上继续延迟复工复业,具体复工复业时间视疫情防控形势另行通知。

家政、美容美发、洗浴、网吧、旅行社等行业,房地产销售服务企业和开发企业售楼部暂缓复工复业。

2月10日起,餐饮场所不得店内经营、承办聚会聚餐,仅允许提供外卖或配餐服务。

其他行业按要求向福新街道办事处审批后方可复工。

二、复工要求:

严格做好复工备案。复工前要向街道办事处提交备案材料《福山区“九小场所”从业人员来福情况调查表》、《福山区“九小场所”疫情防控摸排情况调查表》(见附件1),及时将复工情况、人员情况向街道办事处进行备案。经街道现场查验合格后并发放复工通知书方可开工(具体验收标准见附件2)。未提前备案或备案未通过的,不得自行复工。

目前,九小场所复工备案材料可通过以下方式获取:

以下四种方式选择其一即可:

可关注福新街道公众号“精彩福新”网络在线下载;

扫描福新街道九小场所微信群二维码下载(2月23日前有效);

QQ手机客户端扫描二维码或者加好友—添加qq复工群,群号为994221123(永久有效);

通过九小场所所在物业、村居领取纸质表。

“精彩福新”微信公众号

福新街道九小场所复工QQ群

福新街道九小场所复工微信群

QQ群号码搜索994221123

材料准备齐全后,提供电子表或纸质表二者选择其一即可。电子表发至fuxintongjizhan@126.com或联系群管理员;纸质表填好后交回领取地。街道鼓励提供电子审批材料。

更多详情,请关注福新街道公众号“精彩福新”或者福新街道九小场所群公告,以便接收通知、了解更多工作指南。

福新街道将根据审批表提供时间,按顺序进行资料核查及现场查验,做到不安全不复工。

三、复工返岗人员规定。

拟返岗人员均须报告活动轨迹,健康状况、居住地等情况,待街道审查通过、无症状后方可上岗。

1)山东省外拟返岗人员。未返回,一律劝返;已返烟,居家隔离医学观察14天,无症状方可上岗。

2)山东省内烟台市外拟返岗人员。返烟后居家隔离医学观察14天,无症状方可上岗。

3)烟台市内近14天去过市外拟返岗人员。返烟后居家隔离医学观察14天,无症状方可上岗。

四、复工后做好疫情防控管理。

戴口罩。工作期间,所有工作人员一律佩戴口罩、手套等卫生防护措施。有责任提示顾客佩戴口罩。

勤消毒。尤其是饮食等行业,工作人员要保持良好卫生习惯,对于店面要勤消毒、勤排查,确保公共区域彻底消毒。

多宣传。店门口、收银台等醒目位置要有“不戴口罩 谢绝入内”等相关内容提示;有LED屏的,滚动播放防疫宣传口号;有广播、喇叭的,要进行广播宣传防疫知识。

备注:《福山区“九小场所”从业人员来福情况调查表》每个拟上岗人员均需填报。

联系人:福新街道统计站

联系电话: 6431338

福新街道办事处

福山区“九小场所”从业人员来福情况调查表》、《福山区“九小场所”疫情防控摸排情况调查表》、《福山区福新街道九小场所复工验收表》三份表格可自行长按识别如下图中的小程序码,直接进行提取,输入提取码n6i9进行提取。

提取码n6i9

陈玉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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