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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山区交警大队提醒:车辆违停贴罚单还将会被拖离现场

2020-08-14 15:28:37

来源:福山新闻网   记者 姜晓



水母网8月14日讯(YMG全媒体记者 姜晓 通讯员 张玉晶)广大司机注意了,无论私家车、出租车,还是三轮车、货车,今后都不能随便停放了。昨日,记者从福山区交警大队获悉,连日来,福山区公安对违规乱停车现象重拳出击,除对违停车辆张贴罚单外,还依法采取拖离现场等措施。车辆被拖离的车主,需到区交警大队交通科处理,到海青停车场认领车辆,地址为奇泉路9号交警大队车管所二楼(从南侧楼梯上),联系电话为6367746。

据悉,机动车辆停放,须顺向停放在停车泊位内(有指示箭头的按照箭头方向停放)或停车场内,其他位置不得停放,禁止在人行道上停放;机动车驾驶人不在现场或者虽在现场但拒绝立即驶离,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处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并可以将该机动车拖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的地点停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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