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1-11 14:12:48
来源:福山新闻网
水母网1月11日讯(通讯员 房圆圆)为全面推进“市县同权”改革工作,提高企业群众办事便利度,2020年以来,烟台市福山区认真贯彻落实《烟台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实施部分市级行政许可事项的决定》(烟政发〔2020〕7号)和《烟台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实施部分市级行政许可相关联事项的通知》(烟政发〔2020〕11号),印发了福山区《关于承接市级下放行政许可事项的决定》(烟福政发〔2020〕6号)和《关于调整实施部分市级行政许可相关联事项的通知》(烟福政发〔2020〕7号)文件,承接144项市级行政许可事项和37项市级行政许可的关联事项,实现“市县同办、自由选择”。
为确保承接部门接得住、接得好,福山区组织业务人员到上级对口部门交流学习,逐一编写办事指南和业务手册。此外,还明确了监管部门及监管责任,逐个事项制定了事中事后监管细则,调整更新了权责清单,编制了职责边界清单,主动对外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市县同权”改革打破了市、区间的审批层级,企业群众办事可以选择到市级办理也可以在区里就近、就便办理。2020年以来,福山区共办理“市县同权”审批业务20587件,通过“市县同权”、服务前移,节省了企业和群众跑路时间,提高了审批服务效能。
举个例子,以往“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核定”工作是申请人提交申请后由区住建局初审,然后统一到市住建局办理,程序较繁琐、办理时限长。“市县同权”改革后,福山区“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核定”业务转型成为即办业务,申请人只需到福山区行政审批服务局跑一次腿,在申请材料齐全的情况下即来即办、当场拿证的“一站式服务”模式,大大减少了审批时限,方便了企业办事。
下一步福山区将扎实做好“市县同权”改革工作,在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中主动出击、主动服务,为打造高效便捷的政务服务环境而不断努力。
牟腾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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