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6-08 11:19:06
来源:福山新闻网
水母网6月8日讯(YMG全媒体记者 姜晓 通讯员 沁雨)近期,福山交警大队紧扣教育整顿总体要求、目标任务,以群众需求为导向,把“我为群众办实事”作为教育整顿的重要内容,贯穿教育整顿的全过程,紧盯群众最期盼、最迫切、最急需解决的问题,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满意度。
5月1日,门楼镇发生一起电动三轮车因溜车导致行人受伤。福山交警大队民警到达事故现场后,双方情绪都很激动。据了解,电动三轮车车主赵某某因对方要求赔偿金额较大与对方争执不下而报警。
因赵某某负此次事故的全责,伤者家属要求赵某某按照自己想要的金额进行赔偿,而赵某某觉得自己无法接受这个数额。于是出警民警郭警官对双方情绪进行分别安抚并给双方当事人普及了一下关于赔偿的相关法律法规,但是伤者方家属不接受调解。事后第二天,肇事方车主赵某某找到郭警官说其接到家里电话,家中突发急事,他们夫妻二人需要立刻回河北老家处理一下家里的事情,希望可以尽早把这个交通事故赔偿处理一下,他们好安心回家。
郭警官闻讯后,立刻打电话给伤者家属对他们之间的事情进行调解。之后在经过郭警官多次协调后,伤者家属终于同意按照国家相关法律规定对其进行赔偿的数额,双方达到和解,事情得到圆满解决,赵某某夫妻二人也如期回到老家。5月24日早上9时许,赵某某带着一面写有“热心为民 公正执法”的锦旗来到福山交警大队肇事处理中队找到郭警官对其调解工作表达了自己的感激之情。
5月19日7时51分,王某某骑电动车沿永达街由东向西行驶到单位上班,当走到格林小镇时被一辆无牌电动三轮车剐倒,无牌电动三轮车车主肇事后便驾车离开事故现场。
民警接警后,调出事故路段监控,基本确定了肇事车辆。但因为电动三轮车没有号牌无法直接查询,于是李警官回到大队后,在监控室里反复查看这段视频,从车辆来的方向和去的方向一路追踪分别比对,就这样经过了三天不停地比对和查询,终于锁定这辆无牌电动三轮车地点,李警官到达现场后,因未找到车主便将该辆肇事车查获并扣回,之后李警官利用科技研判手段,通知了肇事当事人。肇事方车主在接到通知后的第二天便来到大队肇事处理中队对自己的交通肇事逃逸接受处理。6月2日上午8时许,伤者王某某及其家人来到福山交警大队肇事处理中队将写有“一心为民 办案神速”的锦旗送到李警官手中。
牟腾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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