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山公安开出 2022年首张 “禁燃罚单”
2022-01-07 10:44:08
来源:福山新闻网
水母网1月7日讯(YMG全媒体记者 姜晓 通讯员 孙晓伟)自《烟台市燃放烟花爆竹管理条例》实施以来,得到了广大市民的大力支持,但总有人心存侥幸,近日,福山公安民警在巡逻时,发现有人违规燃放烟花爆竹,并开出了福山首张“禁燃罚单”。
2022年1月1日,福山公安分局河滨路派出所民警在巡逻期间,发现违法行为人刘某某、李某某在烟台市福山区崇文街路边违规燃放烟花爆竹,派出所民警随即将二人带回所里接受调查。经询问,违法行为人刘某某、李某某承认其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的违法事实。
对此,福山公安分局根据《烟台市燃放烟花爆竹管理条例 》第十五条之规定,决定给予刘某某、李某某二人分别罚款五百元的行政处罚。
福山公安提醒:根据《烟台市燃放烟花爆竹管理条例》规定,福山区全域全时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广大市民要自觉遵守烟花爆竹禁放规定,为改善烟台空气质量、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共同做出努力,同时欢迎大家提供相应线索,一经查实,公安机关将严肃处理。
牟腾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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