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03-07 10:20:00
来源:水母网
水母网首席评论员 姜春康
东风日暖,春色在望。
随着气温逐渐回暖,天干物燥,防火形势更加严峻。
据水母网报道,3月4日下午4时15分左右,龙口市诸由观镇大宗家村民于某某在村东耩上耕地的西坡底下违规用火,焚烧树叶,引燃沟边杂草、秸秆,火势迅速向东、北两个方向蔓延,发出滚滚浓烟。幸亏被村级防火队员及时发现,并第一时间报告诸由观镇政府。诸由观镇领导闻讯,当即组织数十名机关干部赶到火场,在蛟龙志愿服务队的配合下,迅速将火势扑灭。随后诸由观镇派出所立即对此展开立案调查,最终于某某因过失引起火灾,被处以行政拘留10日的处罚。
护林防火,一刻不能松懈!
众所周知,森林是城市的绿肺,是大自然的生态屏障,保护森林就是保护我们的家园。芝罘区虽处沿海,但属丘陵地带,山峦众多,稍有不慎,容易引起连片山火,森林植一旦被破坏,难以恢复,成本巨大。
森林防火,人人有责。
要森林火灾发生除天气环境因素外,多为人们的防火意识不强、人为用火不当所致。如野外用火开荒、用火取暖、抽烟乱丢烟头等。
森林火灾,是危害性极大的灾害,必须警钟长鸣。
不少案例留下了惨痛教训:2004年,在福建省某镇一个山场。因有一个农民在菜地里烧杂草不小心引发森林火灾,受害森林面积达28公顷,火灾延续19小时,扑火直接费用2.6万元,造成8人死亡!2006年,某国有林场因村民因抽烟引发森林火灾。森林草地受害面积1000多亩,4名扑救人员死亡!
可见,人们一个不经意的举动,就可能给森林带来灭顶之灾,给人类自己带来不尽的伤痛、惨痛后果。
防火,绝不仅是林业、消防部门的事,更是全社会的事。
俗话说,有规矩才有方圆。每年,我市都会发布森林防火公告,禁止一切非法野外用火为有效保护森林资源,维护生态平衡和公共安全。各种规定和要求,既是善意提醒,也是一种法律和制度规范,保护的是多数人的权益,维护的是集体利益。
森林防火,关乎你我。市民应该从我做起,积极行动,广泛参与到森林防火的“斗争”中来。注意细节,关注森林防火,如不在林区及林区周边用火,入山踏青游玩时不携带火种进入林区,不在山林中乱丢烟蒂,不在野外点火、烧地边,不在山林中燃放烟花爆竹,自觉摒弃上坟祭祖燃香烛、烧纸钱、放鞭炮等习俗等,都是防森林火灾、保护绿色家园的善举。
森林防火责任重如泰山,防患未然应成常态。
一个小小疏忽,一个不经意行动,就可能毁一片林,毁一座山,毁掉一个生命,毁掉一个家庭。森林防火,不容半点马虎,不容一丝懈怠,须有备无患,须警钟长鸣。
森林防火,应成为我们的共同意识和行为自觉。
刘家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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