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某公司因使用未经检验的起重机被处罚
2023-11-21 11:22:00
来源:福山新闻网
水母网11月21日讯(通讯员 唐蕾)近日,福山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对烟台某公司进行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常规监督检查时发现,当事人车间内在用的一台起重机,现场未能提供定期检验报告。经查,当事人在从事生产活动时使用涉案起重机械,但一直未经定期检验。
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三十二条第一款“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使用取得许可生产并经检验合格的特种设备。”,及第四十条第三款“未经定期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特种设备,不得继续使用。”的规定,已构成使用未经检验特种设备的违法行为。
福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提醒各企业:凡是国家规定要求检验的起重机械一定要及时检验,检验合格后方可使用,切莫抱有侥幸心理,不要为了节省检验费,而对平常不大用的起重机械不报检。广大市民在发现有使用未经检验的起重机械等违法行为时,请拨打热线电话向市场监管部门反映,市场监管部门接到反映后,将第一时间对违法行为进行查处。
编辑:薛玉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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