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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示!典型案例曝光(二)

2024-03-11 09:53:00

来源:福山区市场监管局   通讯员 唐蕾



典型案件:未按照安全技术规范要求进行电梯维护保养案

近日,福山区市场监管局依法对烟台某公司未按照安全技术规范要求进行电梯维护保养的行为作出行政处罚,罚款3万元。

案件查办经过

执法人员在日常检查中发现电梯存在安全隐患,通过查阅维保记录并比对维保现场监控录像,发现该公司在对在用的自动扶梯进行维保时,未落实安全防护措施、未对扶梯停止运行,未将扶梯上、下盖板打开进行维护保养,每台实际维保平均用时1-2分钟,实际维保内容与《电梯维护保养规则》(TSG T5002-2017)基本要求明显不符,维保记录也未经使用单位安全管理人员签字确认。该电梯公司的行为违反了《电梯维护保养规则》第七条第二款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四十五条第二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八十八条第二款的规定,福山区市场监管局依法对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

案件典型意义

电梯维保质量直接关系电梯安全使用,直接影响电梯使用寿命,与人民群众乘梯安全息息相关。部分维保单位通过减少维保项目、制造虚假维保记录,严重破坏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本案的查处,对电梯维保市场经营主体起到了警示作用,教育其必须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来开展电梯维保业务,严格规范自身经营行为,自觉维护良好市场环境。

编辑:薛玉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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