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烟台市福山区内各类企业不早于2月9日24时前复工
2020-01-29 11:56:33
来源:福山新闻网
为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有效减少人员聚集,阻断疫情传播,更好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按照国家及省市区相关规定,现就延迟福山区内企业复工通知如下:福山区辖区内各类企业不早于2月9日24时前复工,对劳动密集型、员工来源分散型企业能延后则延后。涉及保障城市运行必需(供水、供气、供电、通讯等行业)、疫情防控必需(医疗器械、药品、防护品生产和销售等行业)、群众生活必需(超市卖场、食品生产和供应等行业)的相关企业除外。
针对确因工作需要近期返福人员,各相关部门和所在单位要加强检疫查验和健康防护,所在单位要及时报告相关信息,对来自或去过疫情重点地区的人员一律严格落实医学观察、隔离等措施,做到全覆盖。各相关企业要切实落实本通知要求,强化主体责任,把各项防控和服务保障措施落实落细,依法保障员工合法权益,确保社会平稳有序。企业因不遵守相关规定造成较坏影响或严重后果的,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有关规定,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福山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
疫情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1月28日
陈玉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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