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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山区关于做好公共场所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

2020-01-29 21:33:52

来源:福山新闻网  



为全力维护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有效遏制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蔓延和扩散,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等法律法规、山东省启动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Ⅰ级响应机制有关要求。为不影响居民生活需求,保障日用消费品供应和群众出行安全,现就我区公共场所疫情防控工作通告如下:

一、请广大市民尽量在家休息,减少外出。确需外出的务必佩戴口罩,尽可能的避免乘坐公交车或出租车等公共交通工具。公交车和出租车驾驶员有权拒绝未佩戴口罩的市民乘车。

二、确需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时,与他人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并使用市民卡、微信、支付宝等便捷方式,支付交通费用,避免直接接触。

三、所有商场、超市、市场等人员密集场所安排专人在入口处对所有顾客进行体温检测,禁止出现发热症状人员进入,对不带口罩人员要拒绝入内。工作人员必须每天监测体温,佩戴工作服、戴口罩,款台人员戴乳胶手套。商场、超市、市场每天消毒不少于三次,垃圾及时清扫、清运,保证清洁卫生。

四、自2020年1月29日起暂时取消福山大集、城区农贸市场、流动摊点疏导点交易,具体恢复时间另行通知。确需开市营业的,须达到防疫要求,并经区市场监管局批准同意。

五、市场内禁止销售野生动物、活家禽牲畜、宠物等,禁止现场屠杀行为,肉类必须经检验检疫合格后方可上市交易。

六、建议群众尽量减少到商场、超市、农贸市场等人员密集场所的频次。

由此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感谢大家的支持与配合。

 

福山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1月29日

编辑:牟腾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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