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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山区关于举办婚宴有关事宜的公告

2021-08-14 18:52:41

来源:福在福山  



水母网8月14日讯 目前,烟台市出现多例本土确诊病例,疫情防控形势空前严峻复杂。为服务和满足社会需求,同时切实维护好广大市民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结合我区实际情况,现将疫情期间举办婚宴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婚宴主办方、承办酒店必须严格落实疫情防控责任

1.实行婚宴备案制度,严格控制婚宴规模。原定近期举办的100人以上婚宴原则上延期举办;确需举办的,规模要控制在100人以下,并需提前2周向区商务局备案,区商务局将同时转送区市场监管局、区公安分局、区卫健局和属地一同备案;农村婚宴到属地镇街备案。

2.婚宴主办方要增强疫情防范意识,双方的亲朋及婚礼的帮忙人员都要申请健康码并如实提供参加婚宴人员名单和健康信息,杜绝疫情中、高风险地区人员、有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人员和重点地区低风险人员参加,举行仪式要引导群众佩戴好口罩,做好个人防护。

3.存在以下情形的人员,不得参加婚宴: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和尚在隔离观察期的密切接触者;14天内有发生本土疫情地区或境外旅居史的;近14天有发热、咳嗽等症状未痊愈的,未排除传染病及身体不适者。

存在以下情形的人员,原则上不得参加婚宴,确需参加的人员应进行核酸检测,检测阴性的方可参会:14天内有国内发生本土疫情的地级市和有扩散风险的毗邻地区旅居史和接触史的;居住社区21天内发生疫情的。

4.承办酒店要严格落实人员登记制度,安排专人进行健康码、行程码、疫苗接种情况查验、体温测量工作并如实记录。禁止无码和黄码、红码人员参加。凡发现黄码、红码人员,要立即向我区疾控中心报告,联系电话:0535-2955803。谢绝体温超过37.3℃和未佩戴口罩人员进入。

5.酒店方要严格查验所有从业人员的健康码、行程码和疫苗接种情况,工作人员须持有有效健康证,全程佩戴口罩、一次性手套等防护物品。

6.承办酒店要对就餐地点、楼梯、厨房、服务台等场所定时清洗消毒,做好记录。

7.承办酒店要采取分餐制(“分餐位上”模式、“分餐公勺”模式、“分餐自取”模式)供餐。

8.不提倡在婚宴大厅宴请,尽可能单间单桌就餐;坐席要减量化摆放,增大就餐坐席间距,做到两个席位之间保持1米以上距离,防止飞沫传播。每桌的就餐人数应适当减少,避免人员密集。

二、承办酒店必须严格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

1.承办酒店要按照《食品安全法》的规定,取得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按照许可的范围经营,不可超范围经营。

规范加工操作过程。从业人员应佩戴口罩、帽子,穿着干净工装进入操作区域。按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做好食品清洗、粗加工、加工烹饪、备餐、留样等工作,保持操作间清洁干燥,严禁生食和熟食用品混用,落实专间或专区管理要求。控制生冷食品、自制果蔬饮品等餐品制作销售。

2.严格餐饮具清洗消毒。规范疫情防控期间餐饮具清洗消毒保洁操作,建议采取高温蒸煮方式进行充分消毒。采取化学方法消毒的,必须用流水将消毒后餐饮具进行冲洗,避免洗涤剂阴离子残留超标。清洗消毒后的餐饮具应滤干或烘干后放在密闭的保洁柜中存放,避免交叉污染。

3.严格落实食品留样制度。对婚宴所提供的所有饭菜必须全部进行留样,留样食品应按品种分别盛放于清洗消毒后的密闭专用容器内,并放置在留样柜中,在冷藏条件下存放48小时以上,每个品种留样量应满足检验需要,不少于125g。

三、参加婚宴的人员要积极配合,共同努力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1.参加婚宴的人员要主动出示山东省健康通行码、行程码及疫苗接种记录,配合工作人员进行体温测量,佩戴口罩。尽量避免聚集,落实落细防控措施,严防聚集性疫情发生。

2.喜主敬酒时,提倡到台上统一敬酒,不再单桌逐一敬酒。

四、加强婚宴应急处置管理,强化责任追究机制

1.做好应急处置准备。制定婚宴疫情防控方案和应急预案,一旦发现人员出现咳嗽、呼吸困难等不适症状或检测发现体温高于37.3℃,应由酒店相关工作人员,立即将异常人员带离婚宴现场或集体活动区域,为其佩戴一次性口罩(已佩戴的确认佩戴规范),启动应急处置,安排就医排查。异常人员带离后,要提醒在场人员做好个人防护,注意观察自身状况。

2.全体参加人员应当强化疫情防控责任、意识,严格遵守疫情防控规定,及时按规定如实报告个人健康状况,自觉接受疫情防控管理。对违反疫情防控要求的,责成及时纠正整改,情节严重的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追究责任。

疫情防控,人人有责。请广大市民本着为自己负责、为家人负责、为社会负责的原则,积极配合我区各项防控政策,共同构筑疫情防控堡垒。


陈玉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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