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8-21 11:08:38
来源:福在福山
自2021年7月1日起,福山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领取标准提高8元,由每人每月189元提高到197元,超出山东省标准47元,2009年以来第八次上调,年领取标准2364元,达到全市最高水平。此次提高的基础养老金已于8月中旬全部发放到位,福山区政府为7.4万名福山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领取人共筹集资金355万元。
近年来,福山区不断完善激励约束有效、筹资权责清晰、保障水平适度的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正常调整机制,加大财政补贴力度,开展基金委托投资运营,用“小财政”撬动“大杠杆”,“小投入”激活“大民生”,引导居民早参保、长缴费、高标准、不断保,着力提升养老保障水平。一是自2009年以来八次上调基础养老金标准,由每人每月55元提高至197元,2021年以来,福山区政府不断增进民生福祉,提高社会保障水平,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个人缴费财政补贴1456万元,发放基础养老金10071万元,为城乡居民的养老水平提供了有力保障;二是建立按缴费年限普涨和按年龄适当倾斜待遇调整机制,对缴费满15年的待遇领取人员按照缴费年限每满1年每人每月加发1元基础养老金,对65—74岁、75岁(含)以上的待遇领取人员,基础养老金标准每人每月提高5元、10元;三是开展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金的保值增值运营,采取公开招标方式选定存储银行,执行更高浮动利率实现保值增值,根据上级统一部署,积极开展城乡居民养老基金省级委托运营工作。
牟腾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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