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10-29 15:15:25
来源:福山新闻网
水母网10月29日讯(通讯员 吕泽品)近期,国内新冠疫情呈现多点散发的形势,防控形势严峻复杂,特别是北京市昌平区两家药店经营不规范事件发生后,市场监管局高度重视药店疫情防控工作。10月26日,福新市场监管所对辖区9家连锁药店,4家加盟药店,7家单体药店的单位负责人进行了集中约谈。
会议对北京市两起案例进行了剖析总结,发现两家药店存在销售退热、止咳类等“四类药品”时,未登记顾客身份信息,未要求顾客扫健康码、测温等;购买“四类药品”信息未上传至当地实名登记平台;药品购销记录信息不完整的情况。
会议对各药店提出了以下要求:
一是要做好经营场所消毒,严格落实从业人员应接尽接要求。按照重点行业从业人员应接尽接要求,药店作为疫情防控重点行业,要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指挥要求,完成接种后方可上岗,对有禁忌症未接种人员要调离一线岗位,确保药店的从业人员应接尽接。药店应当配齐洗手液、消毒液等物资,每天按时对经营场所进行清洁消毒,并公示每天消毒情况。
二是执行进店顾客管控措施,严格开展“三码”联查工作。零售药店作为疫情防控的重点场所和公共场所,对入店顾客要进行健康码、行程码和新冠病毒疫苗接种记录“三码”联查,对发现未接种人员要核实登记姓名、电话、身份证号码、居住地址等信息,按各区市防疫指挥部要求,做好统计上报工作。
三是结合信息化手段,用好《烟台市疫情防控药品监测系统》。药店必须注册《烟台市疫情防控药品监测系统》,登记企业和从业人员的基本信息,退烧、止咳、抗病毒、抗菌素类药品要通过系统生成的二维码进行扫码销售。录入购药人员信息(包括姓名、身份证号、手机号码、居住地址,代买或者自用等)、药品信息(包括药品的类别、品名、规格、生产厂家、数量、产品批号等)。
陈玉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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