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某公司使用未经检验的叉车被处罚
2023-09-11 10:37:00
来源:福山新闻网
水母网9月11日讯(通讯员 唐蕾)为全面排查整治特种设备领域安全隐患,坚决遏制特种设备重特大事故发生,福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以超期未检线索等为工作抓手,开展多次执法行动督促企业落实安全主体责任。
近日,根据山东省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系统的线索,福山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对一台在厂区内使用的超期未检叉车进行现场检查。执法人员现场发现该公司生产车间内有一台正在使用的内燃平衡重式叉车,该公司提供的叉车检验报告已过有效期,并且提供不出有效期内的检验报告。该公司负责人交代,上述叉车主要在厂区内用于搬运重物以及装卸货物。
据了解,该公司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三十二条第一款“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使用取得许可生产并经检验合格的特种设备。”,及第四十条第三款“未经定期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特种设备,不得继续使用。”的规定,执法人员责令立即停止使用未经检验的叉车。根据掌握的涉嫌违法行为情况对该公司立案查处,目前案件正在调查中。
下一步,福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将加大执法力度,强化安全警示教育,督促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增强风险防范意识,遵守使用规范,防范事故安全发生。
编辑:薛玉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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